您所在的位置: 为民服务 报修求援
报修求援
标题:
姓名:
电话:
地址:
内容:
验证码:
主题:停水
2026-07-13 11:30:08
发言人:张宇
物业反馈泵房跳闸,泵房钥匙在自来水公司,无法进入修复
管理员回复:
2026-07-30 09:30:20
您好!收到您反映“停水”的问题来信,水务集团于洪营业分公司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星座小区归于洪营业分公司细河营业所管辖。 2.处理情况:经核实,受第9号台风“巴威”外围水汽、东北冷涡及副热带高压共同叠加影响,沈阳市遭遇极端强降雨。全市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强降雨导致于洪区多个小区、路段出现严重积水,强暴雨冲刷、积水浸泡造成辖区各类市政水电基础设施、供水设备不同程度受损,部分园区出现水电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辖区居民正常生活,为全力保障辖区供水安全、快速恢复城市民生秩序,于洪营业分公司各部门坚决落实市、区防汛工作统一部署,闻汛而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巡查排查、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主动联合社区、物业、应急、抢修班组等多方力量,迅速开展积水清排、隐患排查、管网检修、设备恢复及用户诉求处置工作。 目前,辖区所有受影响园区积水已全部排净,各类受损供水设施均已修复完毕,全域供水水压、水质恢复正常,供水秩序全面稳定。 3.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经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用户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用户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题:停水
2026-07-13 11:06:43
发言人:闫时
今天上午10点到现在一直没水并且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也没水
管理员回复:
2026-07-21 16:07:32
您好!收到您反映关于“停水”的问题来信,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恒大绿洲八期接归于洪营业分公司新城营业所管辖,属于社会自管泵站。 2.处理情况:经核实,该园区属于社会自管泵站供水辖区,自管泵站的设备以及内网管线,由产权单位或物业负责、维护、维修及管理。目前外网供水正常,用户反映问题系泵站设备或内网问题所致非水务集团管理责任范围。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该泵站暂未移交沈阳水务集团,停水问题建议联系园区物业咨询处理。 3.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方式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用户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题:水压过小,几乎没水(很久了)
2026-07-13 11:06:05
发言人:许文哲
卫生间的水压一直非常小,最近更小了,都用不了了
管理员回复:
2026-09-11 13:23:33
您好!收到您关于“水压”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和平北大街83巷归我公司北市营业所同兴泵站负责供水。 2.处理情况:经核实,用户反映水压问题属实,现已恢复,水压正常。 3.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通过诉求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用户进行了说明。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题:停水
2026-07-13 10:31:47
发言人:李亚文
停水
管理员回复:
2026-07-30 09:21:43
您好!收到您反映“停水”的问题来信,水务集团于洪营业分公司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阳光100国际新城2期小区归于洪营业分公司细河营业所管辖。 2.处理情况:经核实,受第9号台风“巴威”外围水汽、东北冷涡及副热带高压共同叠加影响,沈阳市遭遇极端强降雨。全市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强降雨导致于洪区多个小区、路段出现严重积水,强暴雨冲刷、积水浸泡造成辖区各类市政水电基础设施、供水设备不同程度受损,部分园区出现水电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辖区居民正常生活,为全力保障辖区供水安全、快速恢复城市民生秩序,于洪营业分公司各部门坚决落实市、区防汛工作统一部署,闻汛而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巡查排查、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主动联合社区、物业、应急、抢修班组等多方力量,迅速开展积水清排、隐患排查、管网检修、设备恢复及用户诉求处置工作。 目前,辖区所有受影响园区积水已全部排净,各类受损供水设施均已修复完毕,全域供水水压、水质恢复正常,供水秩序全面稳定。 3.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经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用户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用户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题:停水
2026-07-13 09:26:25
发言人:程晓侠
停水
管理员回复:
2026-07-24 15:54:07
您好!收到关于“停水”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反映地址隶属于保利达翠堤湾三期自管泵站。 2.处理情况:经核实,目前外网供水正常,停水原因系泵站设备或内网问题所致,非水务集团管理责任范围。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应当有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该泵站暂未移交沈阳水务集团。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主题:水管漏水
2026-07-11 10:20:59
发言人:王
楼道内入户管道漏水
管理员回复:
2026-07-28 14:05:13
您好!收到您“水管漏水”的来信,我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经核实,皇姑区淮河街22-1号为皇姑分公司塔湾营业所负责供水的区域。 2.处理情况:经属地营业所供水负责人反馈,已经解决了用户所反映的楼道内入户管道漏水的问题。 3.回访情况:工作人员已与诉求电话联系,将诉求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反馈。 在此通过贵平台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提示

(报修)

请您务必在写信前阅读以下内容,以确保信件及时通过审核,尽快得到回复。
您目前登录的是"报修求援"栏目。
受理范围:集团责任范围内供、排水故障、问题报修求援,主要包括漏水,无水,水费查收,道路积水,公共供、排水设施损坏、故障等方面问题。
以下信件无法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受理时间:8:00—17:00时(工作日)。
办理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办理时限:
1、一般报修类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
2、较复杂问题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短期内无法解决问题立案办理、回复。
  信件规范:
  1、标题:字数在10到25字之间,反映信件的核心内容。
  2、正文:字数限定在600字内,叙述清楚,简明扼要。上传的附件要求为word,excel、txt、jpg、gif文件格式,大小应控制在1M以内。
  3、请牢记10位查询码便于信件查询。信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10位查询码便于您对信件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提交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2、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来信报修求援内容,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来信人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回复信息。
  4、建议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来信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首页   31323334 ... 785   末页 前往页

承办:沈阳水务集团党群工作部 辽ICP 备170126542号-1

辽公网安备 2150121521454号 ©2020沈阳水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