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为民服务 报修求援
报修求援
标题:
姓名:
电话:
地址:
内容:
验证码:
主题:自来水主管道水阀老化
2023-12-21 16:34:22
发言人:付玥
由于961水管爆裂,需要我家关闭主水阀,发现水阀和管道老化,需要更换
管理员回复:
2023-12-22 09:19:36
您好: 沈阳水务集团沈河营业分公司于12月22日接到用户反映的“十一纬路192号921更换阀门及管线”问题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泵站归二经所管辖,大北二泵站负责供水。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水单位负责对表前设施的维护,居民家漏水分公司已维修完毕,更换阀门及管线不在分公司处理范围内。 12月22日,分公司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主题:停水,其他用户有水
2023-12-21 13:44:04
发言人:冷志伟
现在10号住户一楼到顶楼都没有水,已经超过两天,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请处理
管理员回复:
2023-12-26 15:34:36
您好: 沈阳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于12月22日接到水务官网报修求援转件20231576,反映停水,其他用户有水问题。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查,天山路50号18号楼1单元属于沈阳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华山所负责供水管理。华山所反馈,近日,由于天气寒冷,诉求地址供水管线被冻住不出水,造成诉求人家中无水,经过现场烤化后,已恢复正常用水。 我们已经与诉求电话联系,将对诉求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诉求人对我们供水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主题:沈河区南乐郊路100--1.4单元2号自来水管道冻了,住户没水了
2023-12-21 13:38:31
发言人:郭义
一楼门道自来水管道冻了,楼上没水
管理员回复:
2023-12-22 09:17:56
您好: 沈阳水务集团沈河营业分公司于12月21日接到用户反映的“南乐郊路100-1号4单元2号屋冻管”问题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泵站归万莲所管辖,大庆余泵站负责供水。因近几日持续低温,导致自来水管线被冻,现分公司工作人员已解冻完毕,居民恢复正常用水。 12月21日,分公司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说明,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主题:城中艺景
2023-12-21 13:36:17
发言人:郭源潮
水管冻裂 需要更换水管
管理员回复:
2023-12-25 13:39:04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先将情况告知如下: 一、调查情况: 收到信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安营业所进行调查,用户反映“管线冻裂的问题”已获悉了解。 二、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实,诉求人反映的管线冻裂问题实际为水表上冻,我单位立即启用应急水表为其更换,现问题已解决,诉求人对处理表示满意。 三、回访情况: 我们已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详细的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主题:停水
2023-12-21 11:23:00
发言人:王悦
只有我家没有水,其他户有水,水费无欠费
管理员回复:
2023-12-25 13:49:07
您好: 沈阳水务集团沈河营业分公司于12月21日接到用户反映的“小南街260-10号1单元503号一家无水”问题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泵站归小南所管辖,怡静园泵站负责供水。经查,因居民自家水管改线,因气温持续低温,表后管线被冻导致无水,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水单位负责对表前设施的维护,表后不在分公司处理范围内。 12月25日,分公司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主题:水管冻列
2023-12-21 11:17:30
发言人:王怀平
自早上4点到现在住户无水
管理员回复:
2023-12-25 13:47:25
您好: 沈阳水务集团沈河营业分公司于12月21日接到用户反映的“万柳塘路51号23栋1单元水管冻”问题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泵站归万莲所管辖,沈空东站负责供水。经查,此地址因近几日持续低温导致自来水管线被冻,现已解冻处理完毕,居民家恢复正常用水。 12月25日,分公司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提示

(报修)

请您务必在写信前阅读以下内容,以确保信件及时通过审核,尽快得到回复。
您目前登录的是"报修求援"栏目。
受理范围:集团责任范围内供、排水故障、问题报修求援,主要包括漏水,无水,水费查收,道路积水,公共供、排水设施损坏、故障等方面问题。
以下信件无法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受理时间:8:00—17:00时(工作日)。
办理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办理时限:
1、一般报修类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
2、较复杂问题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短期内无法解决问题立案办理、回复。
  信件规范:
  1、标题:字数在10到25字之间,反映信件的核心内容。
  2、正文:字数限定在600字内,叙述清楚,简明扼要。上传的附件要求为word,excel、txt、jpg、gif文件格式,大小应控制在1M以内。
  3、请牢记10位查询码便于信件查询。信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10位查询码便于您对信件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提交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2、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来信报修求援内容,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来信人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回复信息。
  4、建议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来信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首页   166167168169 ... 658   末页 前往

承办:沈阳水务集团党群工作部 辽ICP 备170126542号-1

辽公网安备 2150121521454号 ©2020沈阳水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