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为民服务 报修求援
报修求援
标题:
姓名:
电话:
地址:
内容:
验证码:
主题:关于水表反向希望更换水表
2023-01-09 10:26:09
发言人:邵雪峰
您好,最近发现水费连续几个周期都是差不多相同数额,同抄表员联系得知我家水表是反的,3年来水费都是预估的,希望能将水表更换,能够正常缴纳水费,谢谢!
管理员回复:
2023-06-09 13:37:29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主题:苍山路59号突然停水
2023-01-08 16:40:03
发言人:李雪
皇姑区苍山路59号突然停水,请尽快恢复。
管理员回复:
2023-01-16 11:10:58
沈阳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于1月9日接到用户反映的沈阳市皇姑区苍山路59号停水问题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核实,诉求地址属于分公司明廉所负责供水管理。1月8日15时许,因电力故障造成诉求地址责任泵站以及周边多个泵站停水,当晚18时许,电力恢复后,责任泵站已恢复正常供水。 1月9日11时许,明廉所加压所长与与诉求人取得联系,针对诉求问题进行解释说明,诉求人对我们公司服务工作表示满意。
主题:小区突然停水
2023-01-08 09:24:49
发言人:于小雯
本人所在的鑫丰又一城小区,半夜十二点多突然停水。虽然这次发生在后半夜,且五点多起床洗漱时供水已经恢复,但仍然令人感到不便。目前疫情期间,很多居民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居家隔离,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如果长时间无水,可能会加快疫情的传播速度,影响更多人的健康安全。
管理员回复:
2023-06-09 13:39:20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主题:水压小,水表锈蚀堵塞需更换
2023-01-07 10:09:19
发言人:王岩松
该小区经常性停水且水质不好,在2022年十月份的一次停水后,水压变小了,导致卫生间洗浴用水很困难。当时报修水务集团转至塔湾站来人入户检查,发现水表锈蚀堵塞,进出水极小,以滴水为形容,遂报修塔湾站更换水表,告知需等一周。快到春节,此事已等两月有余不见消息,严重影响生活,再次问查水表员,告知等等,没有表。今再次报修,望水务集团领导百忙中解决问题为盼。谢谢!
管理员回复:
2023-06-09 13:39:37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主题:筑景新光小区A3水压太小
2023-01-07 10:05:35
发言人:代女士
六楼自来水压太小,水流只有筷子粗细
管理员回复:
2023-06-09 13:39:53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主题:进户阀门漏水
2023-01-07 05:23:46
发言人:李春华
往楼下漏水
管理员回复:
2023-01-09 09:00:57
经核实,居民阀门漏水,根据沈阳市公共供水条例第23条,表前归物业或产权单位,水表后归个人维修维护,不在我单位处理范围
提示

(报修)

请您务必在写信前阅读以下内容,以确保信件及时通过审核,尽快得到回复。
您目前登录的是"报修求援"栏目。
受理范围:集团责任范围内供、排水故障、问题报修求援,主要包括漏水,无水,水费查收,道路积水,公共供、排水设施损坏、故障等方面问题。
以下信件无法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受理时间:8:00—17:00时(工作日)。
办理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办理时限:
1、一般报修类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
2、较复杂问题信件:自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短期内无法解决问题立案办理、回复。
  信件规范:
  1、标题:字数在10到25字之间,反映信件的核心内容。
  2、正文:字数限定在600字内,叙述清楚,简明扼要。上传的附件要求为word,excel、txt、jpg、gif文件格式,大小应控制在1M以内。
  3、请牢记10位查询码便于信件查询。信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10位查询码便于您对信件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其他注意事项:
  1、在提交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2、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来信报修求援内容,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来信人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回复信息。
  4、建议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来信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首页   339340341342 ... 711   末页 前往

承办:沈阳水务集团党群工作部 辽ICP 备170126542号-1

辽公网安备 2150121521454号 ©2020沈阳水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