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下发《关于表彰2020至2021年度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 50 家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政研会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作用,取得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组织和单位及广大政工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做出更大成绩,决定授予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 50 家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田永强、邹君等 50 名同志“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优秀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这次受表彰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是全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领域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各级组织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优异成绩。希望各单位向受表彰的优秀单位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工作,促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希望广大政工干部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更好地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中勇创佳绩。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再立新功。让我们紧紧围绕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共同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传家宝和生命线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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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王 阳

 稿:沈 冰

 位:集团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