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椰壳净水粉状活性炭购置(单价招标)

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69号

项目概况:活性炭是地表水处理厂处理异味吸收的重要消耗材料,当原水出现异味时,需在源头投加活性炭,以确保水质达标。

为应对源头水质异味(二甲基异莰醇超标),从2023年起,按照集团要求,向大伙房原水中投放活性炭,抑制二甲基异莰醇数量,消除异味,使水质达标。活性炭需招标采购,按单价招标,具体采购数量按照水质异味严重程度决定。

注:此项支出已列入每年生产计划(净水材料费用)。

项目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生产厂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需提供国家承认认证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4)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5)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6)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自来水厂粉末活性炭供货合同三份;

7)接到通知后,货物需48小时内送达;应急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送达;

8)企业信誉,经“信用中国”查询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二、资格预审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syswjt.kdcloud.com/index.html?accountId=1333320720616295424&appNumber=srm&formId=srm_portal&userId=guest)以下原件扫描进行上传并按网站提示进行资格预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生产厂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需提供国家承认认证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4)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5)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6)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自来水厂粉末活性炭供货合同三份;

7)接到通知后,货物需48小时内送达;应急情况下必须保证24小时内送达(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8)企业信誉,经“信用中国”查询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所资格预审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造假,投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方式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606171700分

资格预审时间为每天8:30-17:00

资格预审方式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线上资格预审

联系方式: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刘桂君、蒲吉024-23883380-8001、8036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供应商管理科:024-22821229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

                                        20260611

注:1、请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按网站首页“帮助文档栏中供应商操作手册”内容完成平台注册并进行资格预审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核的时间风险,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通道自动关闭,因资料不合格而未能报名成功的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