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八水厂木质粉末活性炭购置

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69号

目概况:活性炭是地表水处理厂处理异味吸收的重要消耗材料,当原水出现异味时,需在源头投加活性炭,以确保水质达标。

项目资质要求:

1. 提供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需提供国家承认认证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未被列入沈阳水务集团“黑名单”

7. 接受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授权)投标

8.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近三年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二、资格预审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syswjt.kdcloud.com/index.html?accountId=1333320720616295424&appNumber=srm&formId=srm_portal&userId=guest)以下原件扫描进行上传并按网站提示进行资格预审。

1、提供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

4、需提供国家承认认证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沈阳水务集团“黑名单”(承诺)

7、接受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授权)投标

8、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近三年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自行下载并打印信用报告;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所资格预审项目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造假,投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方式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12317时00分

资格预审时间为每天8:30-1700

资格预审方式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线上资格预审

联系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陈思宇024-82612027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供应商管理科:024-22821229

沈阳水务集团招标采购部

                                            20241128

注:1、请各投标人登录水务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按网站首页“帮助文档栏中供应商操作手册”内容完成平台注册并进行资格预审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核的时间风险,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通道自动关闭,因资料不合格而未能报名成功的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