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负责建设的辽宁省军区沈阳第十三离职干部养修所泵站不锈钢内衬采购,现面向社会各界,邀请材料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内容为不锈钢内衬

技术标准及要求附后,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集团公司承诺保障供货商利益,实现双赢,保证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21日下午16时整。

报名地点:沈阳水务集团305

联系电话: 张宇 关琳琳 22870271

                                            招标采购部

                                             2020.9.17

 

 

辽宁省军区沈阳第十三离职干部养修所泵站不锈钢内衬

二、不锈钢内衬技术要求

(一)适用标准

符合GB9684《不锈钢食品容器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材质

不锈钢内衬材质为食品级不锈钢SUS304#2B板材(0Cr18Ni9)。

(三)板材厚度

   蓄水池不锈钢内衬板材厚度为:底板2.0mm、侧板2.0mm、顶板1.5mm。

(四)板材及施工要求

1、板材采用折弯处理时弯边不小于15mm,或采用平板对接焊接工艺。

2、内衬(墙角、立柱、顶梁、集水坑)处形成直角。

(五)施工要求

1、立柱支撑要求:材质均为不锈钢板SUS304#2B,立柱为40×40不锈钢方钢,材料厚度不低于2.0mm,水池内原有立柱采用SUS304#2B不锈钢做衬里。

2、不锈钢板材固定方式:放线画出固定预埋件的安装位置,用不锈钢SUS304#2B膨胀螺丝将不锈钢板固定在混泥土墙壁上。

(六)质保期:二年。

三、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安装及内衬施工完成后,中标单位负责清洗储水池,出具水质检验报告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资质材料,投标文件应附以下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1.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或在工商行政机关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及全年年报资料:税务登记执照副本、及近三年财务年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财务年报包括: (1)年度资产负债表;(2)年度利润表;(3) 应交主要税金年度明细表。 

3.管理体系资料: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制造商应提交产品质量手册和检验管理制度;提交生产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等设计质量、安全、特种性质的证明文件。(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原件);(2)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单(原件);

5.组合式水箱制作及安装、不锈钢内衬安装单项工程近三年业绩,提供2个以上合同(原件)。

四、资质材料,投标文件应附以下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应商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及全年年报资料:税务登记执照副本、及近三年财务年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财务年报包括: (1)年度资产负债表;(2)年度利润表;(3) 应交主要税金年度明细表。 

3.管理体系资料: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制造商应提交产品质量手册和检验管理制度;提交生产许可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等设计质量、安全、特种性质的证明文件。(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原件);(2)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单(原件);

5.组合式水箱制作及安装、不锈钢内衬安装单项工程近三年业绩,提供2个以上合同(原件)。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95%,合同总价款的5%的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二日内免费调换,若乙方无法履行的,应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实行免费退货,并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金额做为违约金。因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生产需要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对不符产品予以免费调换或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的合格品在本合同中的货款金额做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未运到货物总额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发生逾期交货的,还应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金额的0.2%,(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10%)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支付货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付款。因乙方以上行为而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因甲方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未能购买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货物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因甲方未及时接收并按本合同规定检验产品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8、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9、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发票而被税务机关调查,乙方有协助配合甲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的义务

10、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各条款可同时并列适用,不因承担其中一项违约责任而免除其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