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关于市十届人次会议建议

(0216)的答复

 

朱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已交付住宅供水泵房移交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水务集团用水报装实行“零要件、即时受理”,受理后按业务流程进行现场勘察、给水方案制定、工程设计、签订合同。由实施单位提出给水工程分包招标申请,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后进行工程施工,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泵房移交协议另行签订,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开发单位申请并且移交资金到位后,实施单位履行泵房接收程序,从移交之日起,水务集团承担该泵房的运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沈阳水务集团将继续规范工程后续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开发企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感谢您对水务集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建议提案办公室

人:     张艳平

联系电话:22718110

 

                              0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