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届人次会议建议

(0065)的答复

 

鲍晓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自来水公司应接收小区泵房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来水公司接收泵房重新定价,合理收费。

沈阳水务集团在2016年8月1日以前按规划许可证中建筑面积作为同开发单位洽商给水工程费用的参考依据。2016年8月1日起,沈政办发[2016]84号文件中规定,给水工程费按6500元/户收取。2017年5月8日,为改善沈阳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市建委市发改委关于规范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园区内供水工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沈建发[2017]84号文件)出台,水务集团随即执行新的5730元/户的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水务集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建议提案办公室

人:     沈园园

联系电话:22718110

 

 

                          0二0年四月十日